学术研究

舒国滢:《论近代自然科学对法学的影响-----以17、18 世纪理性主义法学作为考察重点》
时间 : 2017-07-28       作者:       阅读数:
舒国滢:《论近代自然科学对法学的影响-----以17、18 世纪理性主义法学作为考察重点》

 

 

摘要:近代自然科学的空前发展改变了普遍持有的关于物理世界的本质#甚至关于真实知识的本质的看法*遵循“几何学模式”或“几何学精神”在那个时代几乎是所有哲学家的一个理想*自然科学( 尤其是数学) 的发展同样也对法学的成长提出挑战*最早按照自然科学方式来思考法学的学者是 17世纪德国哲学家、法学家和自然科学家戈特弗里德"威廉"莱布尼茨,在他之后,克里斯蒂安"沃尔夫及其追随者也尝试运用数学( 几何学) 方法研究法学,他们的理论为后世法典编纂和法学理论( 比如 19 世纪的德国历史法学派的理论) 提供了前提条件。然而,自然科学作为方法论和知识范式深入地进占法学的领地,还需要假以时日,它必须受到更多的专业法学家们的重视,由此,才能逐步形成“有方法意识的体系性法学”

 

关键词:自然法   几何学   理性主义    罗马法    论题学

 

节选:

近代以来在人类思想和知识论上所发生的最为重大、影响至深的事件是自然科学所取得的成就,而这一点也同样影响了近现代欧陆法学的发展本文不打算讨论欧洲大陆法学在近代的整个发展过程,而主要讨论自然科学的知识挑战与当时法学的因应,侧重论述德国哲学家和法学家莱布尼茨、沃尔夫等一脉相承的理性主义法学方法主张和理论追求,试图从一种侧面揭示17、18 世纪欧洲大陆法学成长中的方法与知识谱系的变化。  

一、近代自然科学的知识与方法特征

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时期再到17世纪,欧洲知识界内部一直存在着一种知识兴趣,那就是对“自然”这一“神秘力量”的认识和掌控。在此过程中,曾经有犹太神秘哲学或“流射论”,巫术、魔术、练金术、占星术等等荒诞不经的技术和方法参与对自然世界的解释。“随着时间的推移,荒唐的因素逐渐被剥除,炼金术演化为化学,占星术演化为天文学,巫术演化为实验; 而神秘的毕达哥拉斯的数论则培养了对数学的兴趣。哥白尼出于追究占星术的动机,研究天空的数学秩序”。如果说中世纪旧的自然观( 亚里士多德自然哲学) 强调自然的质的方面,主要是关心分类,那么,近代新的自然观则强调事物量的方面,提供“具有数理特征的解释”……

 

发表于《法学评论》2014年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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