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3日-19日,应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院长Paolo Bevenuti教授邀请,以张树义教授为团长的我院代表团赴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出席“中意行政权力法治化”研讨会,代表团组成人员有侯淑雯教授、王建芹教授、王天华教授、王宏哲副教授、罗智敏副教授,一同参加的还有科技部的曹亦萍教授及资产处罗晓季副处长。
罗马三大永利集团3044官网欢迎您院长Paolo Bevenuti及意大利国家科研院“罗马法体系下的中国法典化和法学人才培养研究中心”主任Sandro Schipani教授分别致辞,热烈欢迎我院代表团的到来,并强调了中意在行政法领域合作及本次研讨会议题的重要意义。
第一场会议由Giampaolo Rossi教授主持,他首先回顾了我院与罗马三大在行政法领域合作的历史,对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他指出本次会议的讨论主题不仅对中国,而且对意大利及其他欧洲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张树义教授首先作了《从统治到治理——转型中国权力法治化的经验观察》的报告,他对中国权力法治化经验进行了观察与梳理,指出中国公权力的法治化是政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他认为,从中国的政治遗产角度,政治现代化面临着延续两千年的官僚政治和散漫无组织的民众的现状。消解官僚政治的弊端和解决一盘散沙的民众问题,需要从统治到治理的根本转变,增强政权的人民性,这就意味着权力运作架构以及权力运作方式都需要相应地加以转变。接着意大利佛罗伦萨大学行政法教授Bernardo Sordi教授作了《法治化的历史进程》的报告,对意大利对公权力的法治化进程进行了介绍与梳理。王天华教授以《中国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为主题作了报告,他回顾了中国“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出现过程,并指出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存在的问题,即行政裁量基准在法律上有无效力或者有何效力。接着对典型案例 “周文明案”判决的三种不同观点进行了分析,并提出自己的观点:裁量的要义在于个案正义,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时甚至要承担“个别情况考虑义务”;所以,行政裁量基准原则上不具有“法律效力”,这种观点也得到多数人的支持。意大利罗马第三大学行政法教授Maria Alessandra Sandulli在其报告《行政行为法治化》中分析了意大利行政行为法治化的进程,尤其指出宪法规定及意大利行政程序法对行政行为进行规范的重要性。侯淑雯教授作了《论中国行政立法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的报告,她认为中国的行政立法在制度上具有缺乏民主基础的瑕疵,指出应该调整行政立法权的取得方式,强化民主基础,完善行政立法程序,健全民主立法机制。王建芹教授在其《行政权法制化发生学初探》的报告中指出行政权的法制化不是一个孤立的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的问题,更不可能简单地从所谓法治国家移植。基督教文明为西方行政法律制度既发挥了上天的覆庇作用,又发挥了大地的托举承载的功能,中国可以借鉴西方的经验教训,在中国传统文明的基础上学习、借鉴和创新。
第二场会议由张树义教授主持并上午会议的讨论进行了简要的评议。第一个发言的是意大利罗马三大行政法教授Liusa Torchia ,她作了《行政组织法治化》报告,介绍了意大利行政组织的类型及法治化进程。接着王宏哲副教授作了《涉嫌违法立法》的报告,指出该《办法》“转让监管”无法律基础,为证监会自我授权,属于根本性违法立法;证监会“移花接木式的”扩展了上位法的“非上市公众公司”概念的外延,属于基础性违法立法;简单粘贴上市公司立法条文,让非上市公众公司承担法外义务,属于技术性违法立法,并分别提出了针对上述违法现状的解决办法。意大利米兰天主教大学行政法教授Aldo Travi对意大利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进程进行了介绍。罗智敏副教授作了《正当行政程序在中国的现状与展望》,分别从正当行政程序在中国立法中的现状、正当行政程序与《行政程序法》的目标模式、正当行政程序与法院的司法能动性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指出正当行政程序在中国仍体现在个别的法律之中,将来的行政程序法必定包含最低的正当行政程序,但其制定将是一个曲折的过程。
会议还对Giampaolo Rossi教授的行政法著作《行政法原理》中文译本的出版进行了介绍,张树义教授、西班牙巴利亚多利德大学行政法教授José Manuel Diaz Lema以及意大利宪法法院名誉院长Cesare Mirabelli教授分别发言表示庆贺。
经过一天的交流,会议圆满结束,双方对下次合作的议题交换了意见。罗马第三大学校长Mario Panizza赶到会议现场,他因公务未能参加会议向张树义教授及我院代表团表示歉意,对会议圆满召开表示祝贺。本次会议是我院与罗马第三大学一起举办的第五次会议,我院在行政法领域与意大利的交流合作已经取得较为丰硕的成果。